巡邏艦,用于在近海水域執行警戒巡邏、護航護漁、搜索救援、海上執法、維護海洋權益、資源開(kāi)發(fā)安全和海洋環(huán)境保護的中型水面艦艇。

中文名

巡邏艦

標準排水量

1000噸

類(lèi)型

水面作戰艦

用途

近海防御等

代表

維斯比級巡邏艦、瀕海戰斗艦、P18N型巡邏艦

概略分類(lèi)

國際上對于艦艇按照噸位的概略分類(lèi)如下:

1000噸以下-導彈艇、魚(yú)雷艇、炮艇

1000-2000噸-巡邏艦(或輕型護衛艦)

2000-4000噸-護衛艦

4000-8000噸-驅逐艦

8000噸及以上-巡洋艦

艦船特點(diǎn)

巡邏艦是出現較早的戰斗艇。中國清末曾擁有若干艘巡邏艦。第一次世界大戰后,此種艦艇得到快速發(fā)展并用于近海搜索、監視和攻擊敵方潛艇和水面艦艇。

國際上對巡邏艦(輕型護衛艦)的分類(lèi)存在多種標準,最典型的一種分類(lèi)標準認為,輕型護衛艦的排水量在1000~2000噸之間、航速在25節以上,一般是在近海水域作戰,不具備遠洋作戰能力。現代巡邏艦裝備有速射自動(dòng)炮、導彈、深水炸彈、聲納、雷達、魚(yú)雷、紅外線(xiàn)探測裝備等設施,船體尺寸和設計特點(diǎn)也非常類(lèi)似于沿海巡邏艇,只是比后者速度快、火力強、噸位大、續航力強。有些巡邏艦甚至具有搭載直升機的能力。由于巡邏艦具有造價(jià)低、運行維護簡(jiǎn)單、艦員編制少、作戰能力較強的優(yōu)點(diǎn),而倍受那些無(wú)力建造大中型水面艦艇的中小國家海軍的青睞。目前國際上有10多個(gè)國家正在或即將開(kāi)展巡邏艦(輕型護衛艦)的設計和建造項目。

巡邏艦具有續航力更大、抗風(fēng)浪能力較好、機動(dòng)性能較強、居住性較好、造價(jià)相對低廉、日常維護費低等特點(diǎn),但最大速度較低,作戰系統較為簡(jiǎn)單。巡邏艦排水量通常為1000~3000噸,航速20~30節,裝備中小口徑艦炮1~2座,對海探測、搜索雷達和商用導航雷達各1部,通常還裝備高頻、超高頻和甚高頻通信設施和其他必要的電子設備,建立指揮顯示和目標跟蹤控制系統。有的巡邏艦搭載1架直升機,以便提高監視、搜索、救援的能力;對沒(méi)有能力搭載直升機的巡邏艦,通常配備1艘剛性殼體的快速(30節以上)充氣艇,利用艦尾坡道或起重機吊放下水和回收,以提高運送、檢查和救援能力。新建的巡邏艦排水量有增大的趨勢,多數為3000噸級以上甚至更大,以提高總體性能。日本巡邏艦噸位是世界上最大的,相當于驅逐艦。“敷島”號巡邏艦排水量達7175噸,裝備2座雙35毫米和2座雙20毫米艦炮,可搭載2架貝爾212或“超級美洲豹”直升機;“大隅”號巡邏艦排水量3237噸,可搭載1架直升機。美國“漢密爾頓”級巡邏艦排水量3300噸,航速29節,艦艏裝備有1座76毫米艦炮,艦艉1座“密集陣”近程防御武器系統。丹麥建造的是“阿布薩隆”級巡邏艦。中國已建造多艘1000~3000噸級新型海監船、海巡船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