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院:唐、宋御史臺所屬有臺院、殿院、察院。臺院是御史臺的基本組成部分之一,執掌糾彈中央百官,參與大理寺的審判和審理皇帝交付的重大案件的監察機構。

正文

臺院有侍御史六人,掌糾察百僚、彈劾不法;審判皇帝特命的案件,并與門(mén)下省的給事中、中書(shū)省的中書(shū)舍人分直朝堂,受理冤訟,號稱(chēng)“小三司”。侍御史還有專(zhuān)人分管御史臺官署的日常雜務(wù)。侍御史在諸御史中地位最高,職權最重。